金先生有一条养了3年多的法国斗牛犬,前段时间金先生出差时,把自己心爱的狗狗也办理了飞机托运。没想到的是,飞机落地后,狗狗已经死亡。悲伤的金先生要求南航赔偿自己10万元,但是南航方面表示,按照规定每公斤货物只能赔100块,这只狗最多也就赔一千多块。
相信养狗的朋友看到这,都非常气愤。跟自己三年多的狗狗,早已成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,主人甚至把心爱的狗狗视为自己的亲人。但现在被你们给“害死”了,居然是按照货物价格赔偿,一公斤100块。这样的赔偿说法简直没有一点人情味,未免太过残忍了吧。
但事实情况就是这样,虽然对于宠物主人而言,宠物就是自己的亲人;但是在法律上,只有两种定性:要么它是人类,要么它是物。很显然,法律不可能认定宠物属于“人”,所以,对它们的损害赔偿,也只能按照“物”来处理。
具体到这件事情,依据《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》,旅客托运的小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。所以在赔偿的时候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,也确实有法律依据。只不过,这种说法完全不考虑宠物主人的心情,太过于赤裸直接。
其实,类似这样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。几个月前,东航也发生过托运的一直金毛死亡的事件,当时也是按照每公斤100元赔偿,但是宠物主人坚决不同意,最终双方协商解决,具体赔偿多少外界也不知道。这对金先生的遭遇或许也是个借鉴吧。
目前不仅仅在国内,国际上也没有对宠物航空托运有通行做法。有专家建议可以引入保险来解决存在的风险。毕竟,国内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,宠物出行需求也越来也大,尽早建立合理完善的相关机制,才能应对越拉越多的宠物托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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